福州新闻网(微博)1月1日讯(福州日报(微博)记者 张铁国)昨天上午,福州重点企业人才政策宣讲会召开,省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全市500多家重点企业有关人士宣讲人才政策。记者从会上获悉,高层次人才在福建自贸区创业创新,在项目建设用地、融资、居家生活待遇等方面均有较大优惠政策扶持。
在用地保障方面,对高层次人才在自贸区内创办科技型、创业型、成长型企业,我市将提供100平方米以内3年免租金、100平方米以上3年减租金的工作场所;在融资方面,高层次人才运营项目通过银行贷款的,市财政按当年利息额50%、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提供贷款贴息,单家企业贴息不超过3年。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名义贷款并实际用于项目经营的,同等享受贷款贴息、融资担保扶持政策。
在经费支持上,高层次人才在自贸区内建设公共平台,将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的方式予以支持。申请配套建设经费支持5000万元以上的,经有关部门评估审核,对优秀项目采取“一人一议”方式,由省委组织部协调从相关项目经费中统筹给予最高1亿元的支持。福州、平潭引进高层次人才在自贸区内建设运营经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,新建的按每平方米100元(指在孵企业使用面积,含公共服务场所)、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;改建、扩建的按每平方米50元、最高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。
安家补助方面,经确认且正式到岗落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,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按A类(杰出人才)引进高层次人才国内引进的100万元、境外引进的200万元(视同省政府奖励,下同),B类(创业创新领军人才)引进高层次人才国内引进的50万元、境外引进的100万元,C类(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)引进高层次人才国内引进的25万元、境外引进的50万元的标准,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安家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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