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新闻网-广西日报南宁讯(记者奚振海 通讯员昌苗苗)记者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,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线索,7月28日,自治区迎检小组派出由环保、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督察组,会同北海市环境监察支队,对合浦县春光塑料厂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调查。
经督察组现场查实,合浦县春光塑料厂存在多个环境违法问题:热熔塑料拉丝冷却水未经处理通过雨水暗沟排入南流江;热熔塑料产生的废气部分未经处理,通过擅自设置旁路烟道引至烟管直接外排;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设置焚烧炉,燃烧含有塑料的筛网并外排未经处理的大量浓黑烟气;在南流江边擅自利用无防渗措施的坑塘露天贮存废水和废渣;废水处理工艺采取简单的多级沉淀处理,无法满足其废水封闭循环使用要求,存在偷排嫌疑。
通过现场勘查和对相关人员进行讯问,该企业负责人吴永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目前,合浦县环保局已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,公安部门对负责人吴永春实施了行政拘留。相关部门正在对该企业可能存在的私设暗管等问题作进一步排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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