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尼龙袋装300万 换半拉子项目“复活”
局长与老上级“唱双簧”双双入狱
2013年11月3日,海南某房地产公司股东林某文将一尼龙口袋放进一辆天籁轿车后座。随后,他开始等待着海口半拉子工程府东大厦的“复活”。
南国都市报记者何慧蓉 通讯员 吴淑骁 易绍仲
曾经上下级合伙收受300万元
他让老上级帮忙保管受贿款
府东大厦项目位于琼山区琼州大道,是林某文所在公司花240万元买来的已停工多年的“半拉子”。2010年,房价高扬,林某文等人深信,只要能复工,半拉子将会带来巨额利润。
为了过琼山区住建局这一关,林某文想到了自己的老乡,时任海南省委维稳办协调督办处调研员的李光兴。李光兴跟时任琼山区住建局局长王文信既是老乡,又曾是王文信的领导,两人关系要好。经过李光兴“牵线”,王文信与林某文确认给府东大厦办理复工的好处费是300万元。李光兴和王文信则另有约定,王文信不出面,李光兴负责收钱,拿到的300万元两人平分。
2013年11月3日交接的尼龙口袋,装着的就是林某文准备的300万元现金。李光兴把钱带回家,装进一个黑色的塑料箱子放在客厅封闭的内阳台。王文信叫李光兴先把他的那一份150万元先存着,需要的时候再去拿。
2011年上半年,林某文申请的府东大厦项目复工手续批了下来。而直到案发,王文信也没来把钱拿走,李光兴便拿185万元给儿子跟人合资开ktv、足底保健,李光兴自己也拿了60万元去投资到朋友开的农业公司里。
半拉子项目均伸手拿好处费
局长带着老上级蹲监狱
一宗宗申请复工的半拉子建设项目、街道建设工程、拆迁补偿等,都有王文信收受好处费的“戏码”。2011年,工程代办人王某武向琼山区住建局申请办理5个项目的复工续建手续,得到王文信帮忙顺利复工。王某武分3次送给王文信100万元。2011年,张某超向琼山住建局申请办理三个项目的复工续建手续。张某超两次送给王文信共计60万元。
2013年,海口市纪委在调查琼山区住建局违规办理的29宗建设项目复工手续时,该局局长王文信露出了马脚。海口人民检察院随即对王文信立案侦查。经查明,2008年至2011年,王文信在担任琼山区规划建设局原局长、琼山区住建局原局长期间,利用其职务便利,非法收受11人贿赂款共计244万元、购物卡3万元、港币30万元,并为他人谋取利益。伙同李光兴非法收受贿赂款300万元,为他人谋取利益。
经审理,海口中院一审判决王文信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。判决李光兴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11年,剥夺政治权利1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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